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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深1度:健康管理服务有利于社会利益最大化
  •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2月23日讯 2019年12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新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这是《办法》自2006年发布以来的首次大修。此次修订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亮点,对保险行业和消费者会带来怎样的影响?中国经济网金融深1度栏目近日邀请到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和中国大学国际保险法研究中心(筹)执行主任何启豪进行权威解读。

      何启豪:此次新修订的《办法》,能够把健康管理服务专门作为一章,并用八个条款进行是一大亮点。目前可能仍有部分保险公司局限在为客户承保,并在客户出险时给予赔付,而对于健康管理这块相对较为忽视。从节省我国医疗资源的角度来讲,事前预防其实是最有效的方式,也是福利最大化的方式之一,让保险公司积极主动的开拓医疗健康服务,实际上能够有效的实现国家、社会、个人、保险公司、医院之间的互动和供应。

      王向楠:居民购买健康保险是为了支付医疗服务的费用,医疗服务是为了维持自身健康,比起出险后的付费补偿,净空法师近况消费者更乐于能够少得病,从而减少医疗费用的支出。同时,保险公司作为事后付费的一方,有动力督促和帮助投保人采取更健康的生活习惯,来减少或延缓费用的赔付行为,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的利益是高度结合在一起的。健康保险和健康管理相结合,对于健康中国的建设是很重要的一个部分。